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上午北京市出台66项措施涉及促进经济发展、帮扶企业应对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等
养老险投保人有望延迟纳税
此外银行将为本市居民首次购房提供信贷支持 还将推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
今天上午,北京市出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66项措施,内容涉及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帮扶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
上午,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帮扶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若干措施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措施的通知》等三个文件。
本报讯(记者李洁陶颖)在今天上午发布的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31条意见中提到,将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
根据该意见,本市将提升金融服务社会民生的水平。其中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一是将推动刷卡消费。今年起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不断推出消费信贷新产品,并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农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同时,对于本市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支持银行机构给予信贷支持。
二是发挥贴息政策作用,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城镇失业人员、为就业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复员军人和就业困难群体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
三是将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优惠。并且,支持在京设立专业养老保险公司,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和健康保障计划。此外,将在部分行业开展强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
四是将解决居民公共事业费缴费难的问题,推进“一卡通、一网通、一费通”工程。同时,推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此外,还将通过国库系统,实现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试点工作。
“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部分措施
保持本市货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金融管理部门要指导银行机构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力争当年人民币贷款新增额不低于上年水平,各银行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同期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
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首都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开发区域发展建设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对基本面和信用状况较好、产品有市场竞争力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贷款重组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支持。
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推动其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集中登记,支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
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推进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创新,增加挂牌企业数量。
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建立促进企业上市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促进企业上市融资。推进一批自主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市场融资。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在京设立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及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房地产抵押办理手续。大力推进“收益权质押加专项账户监管”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模式试点,加快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展房地产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工作,逐步将试点扩大到本市其他重点行业。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促进企业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金融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利用远期、掉期等汇率避险工具,锁定汇率风险,满足企业保值避险需求。支持开展集团财务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结售汇业务,便于企业资金运作,降低结售汇成本。缩短企业出口退税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成立金融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加快研究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同处置金融风险。加强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合作,建立多边协商合作机制。
强化对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提升融资服务支持能力。
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整治非法金融活动,清理不规范的投融资广告,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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