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6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政府26日公布当地《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的修订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根据草案内容,上海计划设立“欠薪保障金委员会”,以监督政府部门在欠薪保障资金垫付、追偿过程中的规范性等情况。
上海自2007年10月1日实施“欠薪保障金”制度,在化解欠薪矛盾、解决劳动者因欠薪导致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政府部门发现有一些企业的工作人员即是企业经营者或其近亲属,“自己欠自己钱”也伸手要垫付金。类似情况违反了欠薪保障金制度设立的良好初衷。
为进一步完善欠薪保障金制度,上海此次公布的修订草案提出,拟建立“欠薪保障金委员会”,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面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欠薪保障费的征缴、垫付和追偿工作,并协调、研究欠薪保障的有关工作。
此外,在欠薪保障金的运作机制上,上海计划把受理、审核、垫付等环节的权限从市级部门扩大到区县一级,以提高政策实行效率,而市级政府部门将主要行使指导、监督等职能。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