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家湖北企业向媒体反映,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发文给企业,以帮助企业屏蔽掉消费者在“3·15”网站上的投诉为由,要求企业缴费成为会员。
企业投诉:交年费就可屏蔽投诉
一家湖北企业向媒体反映,3月15日前夕,该企业接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电话,称该企业在其网站上遭投诉。来电人员邀请该企业加入网站会员,随后向企业传真了消委函件及合作方案(电子版及传真件各一份)。
这封《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中称,遭投诉企业若每年缴纳8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记者看到的函件为鄂消委函(2008)12号,加盖清晰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红色印章,发函日期为2008年2月20日,联系人余凡、邓国喜。
网站证实:交钱可获9项回报
3月20日,记者依照消委文函上的联系方式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自称邓国喜,是湖北省消委“3·15”网站负责人余凡的副手。邓国喜向记者证实,一旦企业入会,的确可享受“包括网站自动屏蔽调关于该企业的投诉信息等9项回报”。
消委回应:红印函件是伪造的
3月23日,记者联系上湖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贾民乡,他向记者确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www.hb315.cn)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唯一官方网站,而且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确曾于2008年2月20日发出《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的文件。不过,贾民乡坚决否认消协方面会向企业索取入会费用,也否认网站与消委之间有经济往来。
24日上午,贾民乡告诉记者,通过对比投诉企业出示的入会函与消协所发原函件,函件内容完全一致,但所留联系电话不同。贾民乡以此断定,企业出示的入会函系他人伪造,附件所称“9项回报”更不存在。
记者调查:消委将网站交给私人经营
记者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该网站(www.hb315.cn)名称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性质属于个人,负责人是余文斌、付剑青。
余凡、邓国喜是网站工作人员,并非湖北消委员工,却作为联系人出现在函件上,其中余凡还是网站老板余文斌的儿子。
据《新闻晨报》
最新进展
本报讯 昨天,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声明称:最近,有单位和个人打着纪念“3·15”活动,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名义向企业筹资……近期,我会仍发现有个别人借此招摇撞骗,严重败坏我会声誉。我会再次声明:省消委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发现骗子后请及时举报。我会保留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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