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26日电 (记者王研)记者26日从云南省林业厅获悉,云南省政府日前批准因扑救森林大火而牺牲的晋宁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李昆朋为革命烈士。
2月2日,晋宁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李昆朋在参与扑救二街乡栗庙村与昆阳镇三家村交界处的癞痢山森林火灾中,不幸被山火围困,以身殉职,献出了年仅37岁的宝贵生命。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于3月24日批准李昆朋同志为革命烈士。
此前,国家林业局已追授李昆朋同志“森林卫士”荣誉称号。号召全国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学习李昆朋永远牢记宗旨、冲锋在前、舍生忘死的大无畏精神,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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