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涉嫌犯罪的湖北五峰镇万马池11号宏斌酒水批发部业主王长兵及其他涉案人员覃长江、唐永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介绍,王长兵,又名邓宏斌,男,现年33岁,住五峰镇小河村;覃长江,男,现年26岁,住五峰镇沿河东路34号,系王长兵妻弟;唐永锋,男,现年33岁,住五峰镇水尽司村,系“宏斌酒水批发”司机。
王长兵自16岁起赴深圳打工,2000年回到五峰镇小河村开设作坊酿酒,2004年将门市设到五峰镇万马池,店名叫“宏斌酒水批发”,主要经营白酒、酒精和副食。3月15日,他从宜都市聚能日化商店购进工业甲醇3.74吨,共勾兑假酒6500公斤,出售约3360多公斤,主要销往五峰镇、采花乡宋家河、长乐坪镇白鹿庄等地,酿成死亡4人的重大公共食品安全事件。
鉴于王长兵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王长兵、覃长江、唐永锋实施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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