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为什么没有当庭宣判?什么情况下才能当庭宣判?”“庭上,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为什么没有被采纳?您庭上所说的证据规则是怎么回事?”……3月23日,刚刚旁听完一起商事案件的人大代表们,围着案件的主审法官,就庭审中没有弄明白的程序问题一一发问。
今年9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北京市法院关于商事审判的专项工作报告。为了能够给审议报告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规划。而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的调研安排中,旁听案件审理首次成为了“重头戏”。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赵志建解释说,让人大代表多旁听案件,就是要让人大代表更加客观、直接地了解审判工作,更为客观地考量司法公正的问题。
3月23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北京华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天诚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纠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旁听席上,坐着北京市的人大代表。
案件的审理按照惯常的程序进行着。
两公司之间的纠纷起源于2006年10月签订的《华睦国际大厦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根据这份合同的约定,华睦公司作为华睦国际大厦的开发商,委托天诚公司对华睦商厦B座进行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如果因为华睦公司的原因解除合同,需要向天诚公司支付违约金50万元。合同签订后,天诚公司开始组织预约销售,但11月27日,天诚公司却收到一份华睦公司发出的通知函,函告其暂停商业销售,等待另行通知。但时至今日,华睦大厦B座仍未进行销售,为此,天诚公司以华睦公司擅自解除合同违约为由,要求其支付违约金50万元。
庭上,华睦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庭,与天诚公司代理人展开激烈争论,提出其之所以停止销售行为,是因为天诚公司提供的营销策划方案违反了建设部有关商品房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华睦公司受到了工商管理部门的询问,如果继续履行将会直接导致销售合同网签的无法进行,进而损害客户权益。
庭审过程中,华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表现得比较激动,几次质问法官“我们作为房地产企业,到底要不要遵守建设部的意见?”
整个庭审进行了整整两个半小时,人大代表们始终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还时不时地翻看着手中的案件资料,找寻当事人提到的一些案件事实的具体情况。庭审刚刚结束,人大代表就迫不及待地与法官围坐在了一起,听法官分析本案的焦点问题。
参与旁听的一名人大代表告诉记者:“听了庭审之后,我心里原本有了个判断,觉得确实有一方的道理很站得住脚。可听法官一分析才发现,原来要断这个案子,根本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要考虑的法律问题非常多,作出公正的判决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记者了解到,在参加此次庭审的代表中,有一半都是非法律人士,且很多人平日里跟法院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对法院工作的了解非常有限。
“审判工作比较专业,因此听工作报告的感觉和直接到审判现场了解审判过程的感觉完全不同。”赵志建告诉记者,“通过这次庭审,代表们都发现,看似简单的一个案件,法官在其中要考虑的因素非常之多,考虑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最后的结果可能与我们感受的情况有所差别,但这并不等于司法的审判就不公正了,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对司法公正有一个更为客观的考量。”
据了解,此次听审已经是调研组旁听的第二起案件,3月16日调研组刚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了一个有关担保合同的一审案件。
赵志建说,此次对于商事审判工作的调研安排,旁听法院开庭被作为了一项重要的调研内容,安排的案件内容既有一审案件也有二审案件。目的就是让人大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以及人大代表都能更多地旁听各种类型的商事案件,直观、深入、具体地了解法院在商事审判过程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了解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的审判作风、审判水平、审判能力等实际情况,为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一些客观的、直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