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休闲的权利并不是一个新的东西,我国宪法中早已规定了公民的休息权。国民休闲计划是将这一权利在旅游产业中细化,主要有倡导对优秀员工奖励旅游,对低收入群体福利旅游,对学生群体修学旅游,对离退休人员银发旅游等。
在人们传统观念中,何时休假、如何休闲纯属个人的私事,并且休闲也仅仅是有闲有钱的中产阶级体验时尚的专利,现在有人突然告诉我们休闲不再是一种时尚,而是在这个社会中渗透我们每个生活阶段的一种存在,是每个人行使休息权利的一种选择。这样一种休闲的方式,国家旅游局以一种为全体国民规划一个旅游蓝图的形式轰轰烈烈地推出,能引起全民的关注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人们关注更多的是国民休闲计划将如何实施。从现阶段来看,影响国民休闲计划顺利实施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第一,公众的休闲意识和休闲观念。公众的休闲意识和休闲观念需要长期的培养,它不会因为一纸计划就横空出世。如何使这种享受生活的休闲观念在人们的生活中潜移默化,应当是理性的休闲计划推出的首要问题。
第二,休闲计划的落实集中在有钱和有闲上。无论是奖励游、福利游、修学游还是银发游,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做支撑。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国民总体收入是使人们有钱的最宏观的措施。而解决国民的腰包问题不是一两个部门能做到的,这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共同协力。因此不能将国民休闲计划局限于旅游产业内部,应将其看作是政府应对当前经济危机的一个部分。传统的解决国民有闲问题通常是通过增加人们的休息时间,将分散的休息时间连在一起,比如推出黄金周刺激旅游消费。但这样做的弊端早已现显,分散国民的休闲时间已成必然,优秀员工奖励游、带薪休假制度、银发游等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其中带薪休假旅游方式颇受争议。带薪休假制度在劳动法中就有规定,但实践中依然是“纸上的权利”,推行起来困难重重。允许企业将带薪休假的支出列入成本计算,对于实行员工带薪休假的企业给以免税等措施确实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员工的休假时间,但这些惠民的措施是长久措施还是权宜之计却也不得而知。
第三,旅游产业内部相关设施的配合。国家旅游局在此时推出国民休闲计划的出发点毫无疑问应当在于扩大旅游内需,刺激旅游消费,拯救岌岌可危的旅游企业。但从长远看,这项计划的推出,无疑对国内旅游市场在未来能够良性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因此,旅游产业内部相关设施的配合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表现在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如倡导增加建设物美价廉的城市青年旅舍等以满足社会大多数人的消费水平,开发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旅游服务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等。其次,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安全的不断提高是国民休闲计划顺利施行的基础。新的《旅行社条例》的实施,旅行社的入世门槛再一次降低,大小旅行社鱼龙混杂,如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是旅行社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家旅游局应当拿出详细的规则,强有力的惩罚措施,狠抓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问题,给公众表一个态,让公众放一个心。同时,作为旅游生命线的旅游安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进一步保障旅游安全是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也不是简单地分散公众的旅游时间可以解决的。再次,应当降低旅游景区的门票价格。国民收入与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之间的巨大落差必然会降低人们的旅游热情。
第四,制度化是国民休闲计划的有利保证。国民休闲计划的一经推出,有人就批评其在目前的金融海啸形势下推出必然带有强烈的功利性和工具性。可见,体现其远景性,将这一成果制度化是使国民休闲计划真正赢得人心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各地方政府如火如荼地投入功利性的行动中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性无疑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