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3月29日电 通讯员卫建萍记者刘建上海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社区法官”工作模式,力争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把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上海市法院在办案中发现,一些邻里、家事纠纷的起因往往可能只是一次口角或一个误会,矛盾没有及时化解,就日积月累,雪球越滚越大,甚至对簿公堂也难以彻底解决。
为此,杨浦区、普陀区等法院先后探索“社区法官”这一工作模式,消弭百姓纷争。
据介绍,“社区法官”主要针对小区物业纠纷等群体矛盾,以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通过提前介入、送法上门的方式,主动配合社区基层组织,指导社区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为了强化效果,法院还特别安排那些熟悉社情民意、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资深法官联系村镇街道,通过定期走访、随时处置等方式,快速有效化解纠纷。
记者注意到,上海的其他区县法院也根据实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派驻法官”,金山区人民法院的“驻村法官”,以及黄浦区人民法院法律进企业、进校园,嘉定区法院的社区法律工作站等,他们的称谓和工作方式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使普通百姓享受到了更多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