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中国作协网消息,3月26日,天津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天津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于景森、市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高从善、市出版局版权处处长陈艳丽与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厅长高爱民、市作协党组副书记张洪义、党组成员秘书长宋群利、党组成员赵玫及华盛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天津市知名作家、区县作家协会代表、各媒体新闻记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作家肖克凡主持了会议。
会上,天津市作家协会聘请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
天津市作协秘书长宋群利首先发言。他表示,天津市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是大势所趋,必将大有作为。近年来,天津的文学创作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但随着时代的前进,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文字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作家遭受盗版和网络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作家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作家们在致力于创作的同时,对著作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为维护作家合法权益,由天津市作家协会创联部提议,经天津市作家协会党组批准,成立天津市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自中国作协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以来,全国只有极少数地区成立了类似作家权益保护的组织,天津市作协在这方面可以说是走在了全国前列。
天津市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为在市作协领导下主要从事维护、保障、代理我市作家著作权权益的群众团体,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作家的授权,对我市文学、文艺评论等艺术门类开展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为天津市文学界提供维权服务。它将在行政、司法等部门帮助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下,通过授权代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援助等方式,有效地依法保护作家的智力劳动成果,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这对于团结凝聚作家,繁荣创作,发展先进文化,推进天津市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张洪义在讲话中强调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以后,将以繁荣本市文学创作为目标,以保护作家权益为宗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文学、文艺评论等艺术门类开展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工作,真正成为作家的“贴心人”和“保护人”。委员会将通过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援助等方式,积极为作家提供维权服务。
最后,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于景森做总结讲话,希望作家一定要把握时代脉搏,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真正从实际出发,有效地维护作家合法权益,保障作家智力劳动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一些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对一些盗版现象进行监督、追究。通过维权斗争,进一步鼓励优秀文学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