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畅 通讯员陈洪)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深圳市政府全面修订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并拟将适用范围从特区内扩展至全市范围。
同时,深圳拟创新有关体制和机制,鼓励为新职业(工种)制定标准并适时纳入地方职业范围,并考虑为有困难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机会。
今天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对《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条例(暂定名)》进行审议。
获奖者可直接申请鉴定 深圳将对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作出全面修订,包括按国家或深圳市职业标准进行鉴定的职业(工种),分别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报考;对国家职业标准和地方职业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报考条件的,深圳将适当放宽工作年限的限制,并允许越级报考;特别是,深圳将适当放宽技能竞赛获奖者可直接申请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的范围,以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免予理论知识的考核,只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抄袭两年不得再考 深圳将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加大对考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抄袭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鉴定成绩并两年内不得参加该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对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鉴定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五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窃取、贩卖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考评员、督考员营私舞弊,将由市劳动部门予以解聘;鉴定机构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管理部门责令其将多收的费用退回给考生。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市、区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许可证。
建议:困难劳动者免费鉴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曙光建议《条例》增加有关政府在职业技能鉴定方面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为这些有困难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机会。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