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5年,金国耀一直有着“双重身份”———检察官和“老师”。
3月30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日立显示器件(苏州)有限公司的大会议室里,七八十名身着淡黄色统一工作制服的年轻人已经依次坐好。
“大家好,我是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金国耀,现在由我为大家介绍企业犯罪预防的情况……”没有寒暄,“老师”金国耀直切主题。
这是金国耀对这家日资公司420名中层人员,分批进行同一内容培训的头一天,课要连讲4天,培训后还要进行测试。
一名听课的年轻人告诉记者,金国耀的课很吸引人,之前觉得深奥的那些罪名和罪状,“金检察官用已经发生过的案例掰开揉碎地讲解后,好理解多了”。
“这样的课,不过是我们防案顾问小组成员一项普通的工作而已。”金国耀说。
金国耀所说的防案顾问小组,成立于2004年6月,成立初衷是“为私营机构提供防贪建议”。
“当时听说要把检察机关预防犯罪工作延伸到私营部门,不少人心存疑虑,认为检察机关犯罪预防的对象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必要延伸到私企身上。”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盘霖说,“数字可以证明,将近5年来,在防案顾问小组开展防案活动的一些企业,发案情况基本做到了由原来的多发到如今的少发,甚至是"零犯罪"。”
园区内企业员工内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刑事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外来投资者不熟悉中国法律和国情,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是否可以延伸到外企呢
据了解,苏州工业园区是我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截至去年2月,园区已有外资企业3101家、内资企业1.1万余家,其中多数是私营企业。
2004年前后,经过10年的发展,园区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数量不断增多,加上部分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员工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员工内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刑事犯罪案件屡见不鲜,给管理者带来了压力,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据工业园区检察院当时的统计,涉及外企(当年没有私营企业概念)的职务侵占案件与企业内部人员盗窃案件,从人数上占到批捕总人数的29.33%,并具有案值巨大、窝串案多、同一企业同案复发多等特点。
检察机关意识到,外来投资者对中国法律不熟悉,对中国国情了解不多,内部管理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虽说仅面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但在园区这样一个中新合作的背景下,检察机关是否可以对外企也进行同样的尝试呢?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一篇题为《园区外资企业内部职工职务侵占和盗窃案件的情况分析》的检察情况反映简报,上报到了园区工委、管委会。随后,工业园区检察院向辖区内的500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对预防犯罪的需求和反应。
在多次论证和反复研究后,工业园区检察院于2004年6月成立了全国首个以私营部门为服务对象的防案顾问小组。
据工业园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陆炜皎介绍,防案顾问小组属于固定工作组织,但其成员不固定,各科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防案顾问任务。
防案顾问小组制作了“防案锦囊”,从企业的人事管理、存货管理等八个方面,罗列了二百多条可供企业选择的预防环节和预防措施
防案顾问小组有一整套防案工作机制。比如侦诉通报防范机制,主要包括“案件专人办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诉讼程序与诉讼权利24小时告知”和“个案调查分析通报”等。
结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习惯,防案顾问小组制作了“防案锦囊”,从企业的人事管理、存货管理、议价程序、采购程序等八个方面,罗列了二百多条可供企业选择的预防环节和预防措施,挂在园区网站上供辖区企业、机构和个人对照比较。
记者发现,这是一套根据企业管理、生产、流通环节所设计的安全评估系统。每个预防环节和每条预防措施均以判断题的形式出现,企业对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测试,如果回答“是”,说明在该环节上不存在问题,反之则表示该环节可能有潜在的问题,需进一步引起注意。
2007年年初的一次“防案顾问”经历,金国耀至今记忆犹新。
在办理一家著名电子加工企业职务侵占案时,金国耀发现,不法分子在作案时为躲避电子仪器的检查,往往利用防辐射衣将各种手机主板夹带出厂门。到企业调查时他了解到,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难题。这家企业在其他国家也遇到了类似问题,但始终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公司高层甚至有了在更衣室安装监控系统和对职工搜身的想法。
防案顾问小组的检察官先后3次专门来到这家企业,从保护公民人身权等角度多方面进行解释疏导,并动用“防案锦囊”,共同分析公司内部管理上出现的漏洞。
防案顾问小组最终提出建议,希望公司经常性不定期地让职工更换更衣箱,同时对更衣箱进行检查。这一招果然有效。这家企业的总部知道后,决定将这一做法向其全球的分公司推广。
“这只是防案顾问小组办过的一个小案例。”薛盘霖说。
据介绍,对于私营部门内部发生的突发事件或者紧急事件,防案顾问小组接到企业咨询后,会在第一时间答复企业,并采取适当措施为企业妥善处理紧急情况。
一天深夜,一家美资企业保安部经理拨通了工业园区检察院防案顾问小组的电话。
原来,这家企业请上海一家空调安装公司安装加湿器时,一名安装工人不小心从楼上摔下身亡。死者的40多名亲属从外地赶来,聚集在企业门口要求赔偿50万元,已经闹了一整天。
防案顾问小组成员立即进行会商,理清整个事件的法律关系,并寻找依法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了一套应急处理方案。
次日,那家美资企业、安装公司和家属三方的代表进行了谈判。由于事前工作部署到位、考虑周全、法律依据详细,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一场有可能激化的矛盾就这样被化解了。
检察机关参与私营部门的犯罪预防,需要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准则。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服务、协商、参与、限制4个原则
一些检察官告诉记者,“防案”有两层含义:一是一起案件发生后,及时堵上漏洞,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另一层就是防患于未然,提前进行犯罪预防教育培训。
据了解,由防案顾问小组精心设计的教育培训,针对企业一线职工、中层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和特点需要“分别讲授”。
对一线职工,培训授课侧重以防止职务侵占、防止商业贿赂、防止内部盗窃、防止侵犯商业秘密为主的守法教育;对中层管理人员,侧重职业道德教育和与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讲解;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侧重建立市场良性竞争秩序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呼吁。
防案顾问小组还为外籍管理者举办“中国法律知识专题辅导”,针对采购、仓管、财务等岗位,专门进行“分岗位讲课”。时至今日,“防案顾问小组”已为园区逾万名员工进行过教育培训。
金国耀说,为了让课程吸引人,能够产生预期效果,防案顾问小组没少想法子,“犯罪情景模拟、播放视听资料、旁听庭审、现场互动、网络交流……形式多种多样”。
“尽管受到园区企业的欢迎,但是,检察机关参与私营部门的犯罪预防,还应该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准则。”薛盘霖说,“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服务、协商、参与、限制4个原则。”
薛盘霖进一步解释道:“检察机关参与私营部门的犯罪预防属于法律服务性质,不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是应私营部门要求或与私营部门协商得到许可后进行。检察机关向私营部门提出的咨询意见及检察建议等,只是一种善意的建议,不具有强制力。”
“私营部门本身是犯罪预防的主体,检察机关只是参与其间,起指导、引导、顾问的作用,最终决策和行动方案都应当由企业本身承担。检察机关需要注意,在私营部门开展预防工作,不得干扰企业管理、决策和经营,同时应当避免与预防工作无关的交往,为私营部门保守商业秘密,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薛盘霖说。
本报苏州(江苏)3月31日电
记者手记
防案顾问小组走进私营企业,是检察机关自身形象的一次突破,也是对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的一次提高。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五年来的实践证明,检察机关把预防犯罪工作延伸到私营部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