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湘洪密友周和进受贿案终审维持原判
浙江省温州市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原工程处处长兼开发公司总经理周和进受贿26万案上诉后,日前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周和进与温州市原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关系密切。
一审法院认为,周和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已退清全部赃款,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以受贿罪判处周和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一审判决后,周和进提出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东升 罗培清 叶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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