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开始实施 本市1958个电子眼全公布
本报讯(记者白冰)今起,市民登录市交管局网站可查到全市1958个电子眼安装地点。
今天开始,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开始实施。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介绍,目前,本市电子眼可分为测超速电子眼、抓拍闯红灯和走禁行的电子眼等几种。
之前,交管部门已经在全市所有超速电子眼前的200米距离处安装了测速提示牌。
而至于其他电子眼前安装提示牌的问题,交管部门表示,拍闯红灯电子眼和走禁行的电子眼都安装在信号灯或者有明显禁行标志标线之上,所以,无需再安装提示牌提示。
今天,交管部门在其对外官网上将所有电子眼的位置进行了公示。
记者看到,这些电子眼大部分都是分布在城区,但是关于电子眼的拍摄用途,网上没有具体标明。
查询网址:www.bjjtg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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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交通罚款滞纳金
执行新标准
本报讯(记者白冰通讯员江静)今天,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开始实施,交通违法滞纳金将不得高于罚款本金。4月1日前交通违法逾期产生的滞纳金也按照新规定执行。
据了解,市交管部门及相关接受罚款上缴业务的银行已对系统进行了调试。
新规定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缴纳罚款产生加处罚款的问题明确指出,从4月1日起(含4月1日以前),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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