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4月1日电 (记者王薇)长江禁渔期同步执法检查行动启动仪式今天在上海长江口码头举行,长江特编渔政执法船队同时起航。这标志着今年长江上、中、下游禁渔全面启动,全流域禁渔范围开展同步执法。
长江禁渔制度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市,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8100多公里江段。
按照禁渔制度安排,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长江禁渔制度实施以来,有效降低了捕捞强度,改善了鱼类生存环境,减缓了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衰退趋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9长江禁渔期间,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沿江各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机构,在同一时间同步组织执法检查行动。特编船队将重点在鱼类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省际交界的重要渔业水域完成渔业管理和执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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