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总部员工工资
国资委在收入分配上的市场调节,主要通过推进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2008年我们启动了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个行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在会上表示,“这是我们今年积极推进的重点之一。
“这四个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企业与其他企业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国资委不再一一审定它们的工资预算,超过预先上报的数才需要国资委审定。”一参会央企人士告诉记者。
08年4月起施行的工资预算管理通知规定,各中央企业需分类确定本部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人员2007年实际和2008年计划工资总额和平均值,并提交国资委审核。中央企业本部人员,指中央企业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人员,不含分公司、事业部制、后勤服务和劳务派遣、借调人员等。
“这是重要制度创新,是国资委分配方式的重大改变,管得太紧不好,毕竟国资委是一个行政机构,它并没有企业更了解市场,这就是进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郑培敏表示。
除了进一步推进工资预算管理,国资委还将在今年推行两项新的工资控制原则。
邵宁指出,2009年的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中高层工资增长要低于净利润增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
“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是个新提法,过去是简单的两个‘不低于’,现在已经不是简单一刀切,而是区分了两个不同群体——集团总部机关和企业员工。”郑培敏分析。
郑培敏认为,中高层工资增长要低于净利润增长是原先的提法,不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职工工资可略高于企业效益增长则是个新说法,这样就维护了最低层企业职工的利益,避免进一步拉大职工收入差距。
摸底职务消费
“收入分配中除了薪酬之外,还有一些职务消费,这块也属于要规范的范围,国资委分配局发文,要求央企负责薪酬的部门要把该单位央企领导人的职务消费调查在4月10日之前上报国资委。”接近分配局人士告诉记者。
“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李荣融在去年就指出,在规范中央企业领导人年薪收入的同时,逐步规范像职务消费和兼职收入这样的‘旁门’。
所谓职务消费包括交通、通讯、住房、各种俱乐部会员资格与职务消费有关的项目名称。
“央企负责人一把手的薪酬国资委是知道的,但是职务消费可能就不是很了解,这次这个摸底为国资委掌握职务消费情况提供了便利。”某接近劳社部的央企人士告诉记者。
对职务消费这块有的央企管得严,有的央企管得松。据了解,一些央企中高层左右人士外出就餐可以报销,“能报多少说不好,有时可以借着办活动的机会多报点,有时活动少了就少报点。”湖北一家国有企业人士告诉记者。
“我们公司对三项费用——办公、差旅和招待费管得一直比较严。同时我们的公车使用已改革、通讯费包干、出国根据需要报上级公司批复。”一家电网企业上海分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我们每月通讯费350元,据我了解电信和移动的上海分公司都不错,交通费、通讯费补贴得不少,金融企业就更好了。”
“这次调研,是对前期各中央企业规范职务消费工作进展情况的一次促进和深化,有利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国资委分配局人士指出。
上述国资委分配局文件指出,希望各企业填写调查表,结合本企业实际,如实分析问题,并就如何在制度上、政策上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提出意见和建议。
“虽然有人认为职务消费也没多少钱不用在意,但是就像没拧紧的水龙头,积少成多,这方面的花销还是很可观的,在经济危机情况下,开源节流显得更为重要。”(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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