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日电(记者李忠将)为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基层干警的执法能力和领导水平,贵州省今年起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制度。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其职务。
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了解到,按照“先培训、后任职,不培训、不任职”的原则,结合干部任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担任基层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干部试用期内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任职资格,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
对现任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未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未取得任职资格的,贵州省公安厅将分期分批组织任职资格培训,对培训不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作出任免决定的机关调整其职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队伍管理、警务技能战术等科目,重点提高基层所(队)长、教导员的理论素养、法律水平、公安基础知识、警务管理能力、警务组织协调指挥能力、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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