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持《选房确认单》及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 买政策房首付可提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张媛)今天上午,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即日起,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可自行提取自己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用来支付首付。
买一套政策性住房,首付至少需要四五万元。据记者了解,依然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因为凑不齐首付而不得已弃购。
通知规定,凡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管理部将按照购房合同中明确的首付款额度核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总额,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中只需要留存10元钱,剩下的都可以提走。
根据市住房保障办提供的数据,今年近5万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申购家庭将通过公开摇号获得配售房源,这意味着北京今年有近5万户家庭将因此受惠。
另据了解,常营限价房将于4月开始选房,所以这个项目将成为第一个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的保障性住房。而购买商品房目前还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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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选房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
2.开发商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购买政策性住房证明。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主买房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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