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山东省夏津法院新盛店法庭法官王传国,从驻地法庭驱车来到十几里地外的张大屯村进行回访。3月下旬,该村的张自民到法院立案,诉称邻居新修的院墙多占了自己1尺的宅子,要求将院墙推倒重盖。当时王传国会同驻地的县人大代表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勘察现场并进行调解,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天经过回访发现,两家关系已经非常和睦,并在一起下地干活,给这起邻里纠纷顺利划上了一个句号。
今年,该院在处理涉及“三农”案件时,注重把握“三优三及时”的工作原则,“三优”即工作作风优秀、服务措施优秀、服务态度优秀,“三及时”即立案及时、调解及时、回访及时。着力强化责任落实,使各项法律服务措施走入千村百户,基本上实现了“群众动嘴,法官跑腿”的效果。为了增强“三优三及时”的针对性,该院进一步缩短审判和调解周期,在处理赡养、子女抚养、相邻纠纷等案件时,重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联系当地司法所和人大代表,做好沟通调解工作。特别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诉讼群众,就地立案、就地开庭解决矛盾纠纷,并依法减免缓有关诉讼费用,既方便实惠了群众,也提升了法院执法的影响力。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该院先后审结涉及“三农”案件67件,调结53件,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1万元,累计向农民群众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孙延晓)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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