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邹平县法院好生法庭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在公正司法、便民利民上狠下功夫,采取“四项创新”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一、理论创新,“五位一体”促和谐。好生法庭结合农村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便民、利民工作新机制,创造性的建立了“五位一体”便民诉讼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广泛的服务站、点共同参与为经脉,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五位联动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仅减轻了群众诉累,方便了当事人起诉、应诉,而且把大量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引向依法解决的途径,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服务创新,“便民诉讼”促和谐。好生法庭针对广大人民群众不会打“官司”、不敢打“官司”的实际情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采取一系列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在法庭大厅设立了“便民诉讼服务台”,使到庭的群众对如何进行诉讼看的一清二楚。同时多方筹集资金为当事人设立了便民诉讼休息室,室内布置了彩电、矿泉水、纸杯等设施,拉近了人民群众同法庭之间的距离。
三、细节创新,“温馨调解”促和谐。为了更好的做好调解工作,好生法庭还专门设立了当事人调解室。走进调解室,你会被墙上的几幅字画所吸引:“家”、“和谐”、“友情”、“孝道”,还有桌子上一盆盆生机勃勃的鲜花。据好生法庭成涛庭长介绍:“你们可不要小看了这几个字、这几盆花。基层法庭每年受理的案子当中,诉讼离婚、赡养父母、邻里纠纷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才能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同样都是调解,在办公室和调解室,往往能取得不同的效果。有时我们会让当事人在调解室分别待上一段时间,等他们都冷静下来,我们再调解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技术创新,“视频审理”促和谐。好生法庭法官在审理每个案件的时候,都会站到当事人的角度、立场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千方百计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三月他们就遇到了这样一个案子:原告杨某(女),1985年与同村任某登记结婚。因夫妻感情不和,1988年原告杨某离家出走,从此与被告任某失去联系,分居生活至今。今年2月17日,杨某从北京赶到好生法庭,递上了请求与被告任某离婚的诉状。在开庭审理前夕原告杨某突然通过电话和代理律师向好生法庭提出:自己快50岁的人了,在外漂泊多年,体弱多病,从北京来邹平往返一次加开庭也要三天,实在不堪其苦,自己能不能不参加开庭而由律师代理?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能由代理人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如何即照顾到当事人的困难,为其提供最大便利,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呢?好生法庭的法官们经过探索研究,决定将现代科技手段引入传统的开庭模式,利用远程视频进行网上开庭。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邹平县法院好生法庭将“四项创新”融入到日常的审判工作中,有力地促进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优三满意”和“法官素质提升年”等活动的深入开展,维护了法官形象,提升了法官素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赵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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