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3日讯(记者韩劲松)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关键的一年,我市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将做好节电、节水,车辆节能等10方面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电、水、油等能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从现在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
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会议书面印发的《济南市市级机关2009—2010年节能能源计划(征求意见稿)》和今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今年我市将突出抓好公共机构节水、节电工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电、水等能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分别降低5%。各相关部门要压缩会议、文件、通信方面支出,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同时,我市将加快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车辆,新购公务车将优先采购自主品牌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及逐年逐月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油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改造的名义改扩建办公楼或者进行豪华装修。从今年起到2010年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对现有这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另外,今年年底我市还将制定市直机关能源消耗试行定额,在市直机关选取单位作为试点;2010年底,制定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试行定额,在除市直机关外的市级公共机构选区单位作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