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军分区干休所吗?你们一位老干部在公园晨练时晕倒了,我已按照你们的要求给他服了药并送到市人民医院,你们快过来看看吧!”2月中旬,湖北省十堰军分区干休所值班室接到一位市民告急电话。原来,该所为老干部及配偶、遗孀制作了随身携带的《医疗服务求助证》,上面记载有姓名、单位、病状等,并附有说明:“天下好心人、有心人,如果您发现我单位持证人遇到困难或突然发病时,请您一面按第一页电话联系,一面按第二页的要求帮助其把药服下,并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待单位和家属到达时答谢。各医院领导及医生们,您只要看到持此证的病号时,请您打破常规先救人,一切费用后补,特此承诺(负法律责任)”。正是这《医疗服务(求助)证》,帮助这位老干部渡过了难关。(汤成明、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