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4日电(记者沈汝发)自4月1日起,福建省取消附加在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中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减轻旅客负担。
福建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通告》,凡是原来经过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线路都撤销了收费站点,一律停收通行费。
为减轻旅客负担,自今年4月1日起取消附加在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中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抓紧测算并取消各不同线路客运票价中附加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新的客运票价。同时要求加强对公路客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以切实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福建省是全国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省份之一。从2月21日零时起,取消全省全部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的收费站共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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