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5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日前印发的《深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表明,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单宗举报最高奖励2万元。
据介绍,对下列举报行为,警方经查实将予以奖励:举报使用假牌、套牌、无牌以及报废摩托车和汽车的;举报制造和销售假牌、套牌汽车窝点;举报故意变造、遮挡车辆牌号;举报非法改装、加装车灯及其他非法装置;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逃逸车辆的车号、车型或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举报重大案件中造成人员伤亡死亡的案件等。
深圳警方表示,举报者应进行有效举报,尽量提供所举报违法行为的详细信息,包括车辆牌号、车型、车身颜色等主要特征,以及停放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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