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4月3日,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搜查了中信泰富有限公司总部,并要求公司董事提供相关资料来配合其调查公司在外汇合约事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警方搜查中信泰富所依据的是:“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和串谋欺诈”,如果调查确认属实,则两项罪行可最高获取10年以上的刑罚。 |
没有任何事前通知,4月3日,周五,中信泰富位于香港的总部中信大厦突然遭到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搜查,并取走部分文件。公司股票随后停牌,3日晚发布声明确认,商罪科要求该公司提供过去两年涉及外汇合约和资料,以调查是否涉及违规和欺诈。
6日,香港大批蓝筹公司如中国远洋、国泰航空、思捷环球等在港交所纷纷发布公告称,尽管公司有董事同时也任职中信泰富,但并无理由相信商业罪案调查科的调查直接或间接涉及该公司事务的任何方面。
延伸阅读:中信泰富遭香港警方“突袭”_昨继续停牌
第一财经日报消息:上周五,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搜查了中信泰富有限公司(00267.HK,下称“中信泰富”)总部中信大厦,并要求公司董事提供相关资料来配合其调查公司在外汇合约事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该股于昨日继续停牌。
中信泰富上周五早晨突然停牌,但没有公布原因。下午,3名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在该公司办公楼内带走多箱文件,但警方当时拒绝对此事作出任何评论。
当晚8点40分,中信泰富发出复牌公告称,香港警方要求公司及董事就“2007年到2008年签订的外汇合约及由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3月16日发出的公告提供相关资料”,以调查公司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作虚假陈述及/或串谋欺诈的行为。
中信泰富原定于昨日复牌,但却在早晨9点30分再度发出停牌公告。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称“港交所”)也发出公告称,港交所现任董事、中信泰富董事总经理范鸿龄遭到香港警务处调查不会涉及港交所事务的任何方面。范鸿龄已于2008年10月22日向港交所提出休假,暂停出席港交所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会议。
去年10月,中信泰富在因投资杠杆式外汇合约巨亏后,遭到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包括公司的17位董事也在调查范围内。
今年3月25日,在中信泰富2008年业绩新闻发布会上,主席荣智健在回应CBN记者提问时表示,有关调查仍在进行中,没有任何消息可以对外公布,也没有对外公布的时间表。但他承认审计事务所已经完成一份内部报告,但在证监会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公司不会披露该份内部报告的任何内容。
此前,中信泰富在香港交易所披露的对澳元买卖合约的银行确认函件显示,公司现任财务董事莫伟龙(Vernon Moore)曾在2007年11月以及2008年8月、9月、10月间五次签字确认了这些合约。其中,2007年11月7日,与东方汇理银行合约上署有Vernon Moore及Francis Yung(荣智健女儿荣明方的英文名字)两个签名。
但在2008年12月中信泰富的股东大会上,莫伟龙解释称自己签署的这些文件是向与外汇合同相关的银行在一个月后发出的确认函,而不是合约本身。
中信泰富在2008年10月发出盈利警告时曾表示,公司管理层于2008年9月7日了解到澳元合同可能带来巨大亏损。但中信泰富在9月16日收购一汽丰田4S公司49%股权和凌志4S公司50%股权,还在通函中表示:“董事们并不知晓公司自2007年12月31日以来在财务状况和交易头寸上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
与此同时,中信泰富的小股东一直没有放弃争取公司和香港证监会对此事件的正面回应。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在今年3月24日接受CBN记者专访时表示:“我们将在两个星期内收集到100个小股东的签名,要求财政司司长引用《公司条例》对中信泰富展开调查。”
但涂谨申当时补充道:“此前,有消息人士说,财政司司长在考虑处理该事件的步骤上,可能提出要先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再对公司展开调查。”而证监会在半年之后还是无法给出调查结果,因此他担心这件事是否会就此不了了之。
荣智健上周对媒体表示,母公司中信集团已经接手了60亿澳元合约,目前还有30亿澳元合约未平仓,其中,17亿澳元合约从2年转为4年期合约,剩余的13亿澳元合约也将作同样处理。荣智健同时坦言,澳元汇价走势的波动对公司日后的盈利影响目前还难以预料。 王磊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