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振宇)今(8)日起,我省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8个城市将全面启动这项工作,加上省政府日前通过的大学生纳入居保新政,我省基本医疗保障由此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今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为我省城乡居民撑起基本医疗保险的“无缝伞”。
根据昨(7)日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3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项制度参保(合)率均要达到90%以上。我省目前处于什么阶段,下一步有什么打算,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据了解,相对于已启动实施多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省当前的工作重心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推开和扩面上。我省已于2007年和2008年相继启动了成都、广元、甘孜等两批共13个城市的城镇居保试点工作,尚未开展的8个城市从8日起全面启动这项工作。
之前的3月3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决定,将大学生纳入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我省目前在校大学生105万,此前主要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解决医疗保障。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高校将覆盖新入校大学生。大学生参保以高校所在地的市(州)为统筹层次,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缴费等手续;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当地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0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今年我省要实现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830万人,相对于全省2140万城镇人口,即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比例要达到85%。此外,我省新农合参合率已超过90%,《省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也提出,今年要“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与此同时,按照新的医改方案,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截至2008年12月底,我省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支出1.79亿元,救助52.18万人次;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支出3.31亿元,救助69.6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