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法律评论》前身是《法学研究资料》,由当时成立不久的法学所于1962年创办,专门介绍前苏联东欧的法学资料,内部交流,不公开发行。当时的阶级斗争火药味已经很浓,法学研究所得以生存已属不易,这个刊物能出世,更显难得。
它夭折于“文革”中也是当时历史的必然。由此,也不得不感慨历史的大逻辑,浩浩荡荡,不待人谋,亦不为人谋。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法学所乘改革开放之东风,恢复了这个刊物,取名为《法学译丛》在全国公开发行。时势造英雄,时势也造刊物。一时间洛阳纸贵。
《法学译丛》的宗旨是翻译外国的重要立法、法学名著名篇、名家名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译介苏联东欧的法律法学为主,欧美为次。在那个时候,谁也未看出苏联东欧不久将会发生如此巨变,而当时中国刚从“文革”中走出,所面临的问题与苏联东欧相似,取苏联东欧之经验教训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更为对症。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变迁,法学界很快把目光集中到西欧北美的法律制度和法学。同时,源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法律法学译文也逐渐开始增多。
90年代初,我国相继加入了国际上主要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外国人的版权成为中国法律的保护对象,过去那种拿来就译、译了就发表而无需作者授权同意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也因此,《法学译丛》接下来的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因为当时并无e-mail这类高级玩意儿,传真也不普及,要与作者联系授权实属难事。加之,90年代起外国法律文献原著资料在国内逐渐增多,能直接阅读外文的法律工作者也越来越多。于是,《法学译丛》便顺应时代发展,于1993年改名为《外国法译评》,进入译评兼顾的时代,即仍翻译一些法律法规和经作者授权的重要法学论文,但重点在于对外国的法律、法律制度、法学流派、法学观点做系统的介绍、深入的分析和评论。
时代进入到21世纪,互联网已十分发达,各种法学数据库已能随时为中国法律工作者提供外国各种法律和法学资料文献,中国法律工作者的外文水平已大大提高,许多人已能直接阅读原汁原味的外国法律和法学文献。顺应这一发展,2001年,《外国法译评》正式改名为《环球法律评论》。从此,刊物宗旨改为:比较研究中国法与外国法以及各国法之间的利弊得失、优劣高下,以便同仁悟取舍之正道,得法意之真髓;既做宏观的、体系的、基础理论的比较研究,也做微观的、个别的、具体的法律制度、法律技巧、法律设计诸方面的比较研究;既用中国法的眼光透视外国法,也用外国法的眼光透视中国法;既做中外法的比较,也做外国法之间的比较。国际法及中国法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亦为本刊所关注。可以说,真正的比较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学研究。我们试图用这种独特的研究方法为今日中国的法学贡献智慧,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从《法学译丛》到《环球法律评论》的三次重大变迁,折射出我国30年来的法律法学发展,以及背后更为宏大的社会、历史、思想变迁。遥想当年,《法学译丛》初创时,中国还是法律研究的沙漠,中国中老年法律工作者有的刚从牛棚归来,有的刚从别处归队,青年学子则刚刚走进学校,大家对法学的热情空前,对法学资料如饥似渴。但却没有多少法学资料可供研究,由此自然而然把目光投向外国。而当时的外国图书资料奇缺,外汇稀罕,无人能买得起外国图书资料,即便大的图书馆也很难支付昂贵的费用。况且,多年以来,外语是帝修反的语言,无人问津,除了一些在新中国成立前有点西文底子的人和50年代学通了俄文的人,很少有人能直接阅读外文法学资料,这就注定了《法学译丛》一开始就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其销量一度居法学类期刊之首。那时,法律学界几乎没有不读《法学译丛》的。可以说,在那个年代,《法学译丛》是最受欢迎的法学刊物之一。时无英雄,遂使本刊成名。这种现象的背后依旧是个人奈何不得的时代逻辑与时代困境。
《外国法译评》阶段,亦发表了许多对外国法有深度研究的重要学术论文,如法学大家谢怀栻先生撰写的《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青年才俊何家弘教授所著的《司法证明方式和证据规则的历史沿革———对西方证据法的再认识》等。到《环球法律评论》时代,刊物试以比较研究外国法为特色,在法学研究期刊中独占一席。时任法学研究所所长的著名法学家夏勇先生为本刊用心不少。他为本刊撰写卷首语、确定版式、张罗人马,并亲任主编达3年之久。经同仁数年努力,杂志已被各期刊评价机构评为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亦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为优秀期刊。蒙不少法律院校抬爱,更视之为权威刊物。
从《法学译丛》到《环球法律评论》的历程见证了中国法学和法制的进步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法学和法制的繁荣与昌明。我们今天回顾中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之时,重温本刊历史,倍感亲切,引人深思,既有一番旧的怀念,又有一些新的意味。行文至此,我们深深怀念曾为刊物做出重要贡献、现已在天堂安息的所有编者译者,如谢怀栻、郑成思、吴大英、郭布、罗润麒、李泽锐、周叶谦等著名学者和人物。
不得不说的是那些趣事,虽然其中也饱含着时代背景下个人的艰辛,但那艰辛也是执著和坚守。比如当时《法学译丛》上的几个笔名,必定让不少读者为之困惑,在此也算是解密了。任先生任主编时,他的每篇译文稿酬为5元,他因此以“伍元”为笔名;但他对我的每篇译文则给6元,因此我就以“陆元”为笔名。这段趣事亦能彰显任先生之高风。
本人与《环球法律评论》有缘。20世纪80年代初我来法学所,先后在法理室和民法室工作,在《法学译丛》上发表不少译文。其后《法学译丛》设立编委会,我与谢怀栻、吴大英、信春鹰等人被聘为编委,主要是抓我多干活,不仅自己译,还要为他人校,为刊物选择文章,我因此常去编辑部聊天,与大家嘻嘻哈哈。1994年,我下海当律师,同时也与编辑部告别。2005年,夏勇所长再三邀我回所,盛情难却,于是二进宫。但此时年事已高,难比当年。不过在法律界混迹多年,法理、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诉讼法,乃至刑法、海商法等都沾过,又做了十多年律师业务,终成了法学万金油。有人说,万金油办刊物合适。正好,时任主编的吴玉章教授上调院部,我便接了他的差事,转眼四年矣。说来好笑,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提倡老干部退下到顾委发挥余热,我那时曾在本刊用笔名“余热”,以博一笑。现在名副其实了。或许多年以后,这也会和“伍元”、“陆元”一样成为一桩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