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编者按
在《水浒传》中,有一个“没毛大虫”牛二,专在街上撒泼行凶。虽几次被捉拿,但因不好治罪,官府也束手无策。不想却碰上卖刀的杨志,非要强取人家的宝刀,结果被杨志结果了性命。
水浒虽是历史演绎,但在当今社会,大大小小的“牛二”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菜霸、矿霸、鱼霸……“牛二”在现实中就是欺行霸市者的代表,这号人物手下聚集若干喽啰,逞强斗狠,强拿硬取,往往成为一方社会治安的毒瘤。久而久之,就会演变成为人见人怕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那么,如何才能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在具体执法环节上,有关部门还存在哪些困难?本报记者近日来到江苏省徐州市采访调查,请当地政法机关为“牛二”犯罪现象“把脉下药”。
图为江苏徐州警方破案归来时的情景。 王敬德摄
本报记者 徐伟 本报见习记者 张亮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危害十分严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公安局局长助理、刑警大队大队长赵运凯近日对记者说,如果任其发展,就会逐渐升级,成为恶势力犯罪,继而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犯罪。
铜山县近几年在打黑除恶斗争中,打掉恶势力团伙130多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7个。丰硕的战果让赵运凯及刑警队员们有一种成就感,但他们仍心存忧虑。
“尽管我们打得虎虎生威,但在对付一些准黑恶势力时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这就使得我们不能及时地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赵运凯说。
打“擦边球”逃避法律制裁 两年前,铜山新区发生一起聚众殴打在校大学生案件,十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手持砍刀、木棍等工具,拦截殴打多名大学生,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冯奇、唐怀龙等人渐渐浮出水面。冯奇、唐怀龙团伙以铜山新区好乐迪KTV、烧烤摊为活动据点,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以帮人“看场子”、捧场架势、为工地送料等,非法聚敛钱财,以商养黑,以黑促商,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倾向。后冯奇等16名团伙成员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刑。
据介绍,冯奇、唐怀龙是从帮人打架、“看场子”等“小打小闹”起家的,曾是公安局的“常客”,但一直未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赵运凯坦率地说,“我们不能满足于打掉了一个或几个黑恶势力,而是要认真分析其坐大的原因。”
我国刑法第292条、293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了规定。
“但是,一些犯罪嫌疑人为了规避法律的惩处,往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受害人,出现"犯错不违法,违法不犯罪,犯罪不严重"的普遍现象。”赵运凯说,比如在拆迁中,为了达到顺利拆迁的目的,犯罪嫌疑人会采取语言恐吓、推搡、光头戴墨镜等对被拆迁户形成巨大心理压力,形成“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的局面,导致公安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重处理。
取证难致打击不力陷入怪圈 “你们能判他多少年啊?我不能轻易作证,否则他一出来我就永无宁日了。”在查处一些黑恶势力包括逐渐坐大的“牛二”们时,许多受害者都有这样的顾虑和担心。
在查处陈传永涉黑团伙一案时,为了能让受害人作证,铜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孙景柏硬是帮人家种了两天的地,最终感动了受害人出来作证。
“这还算是幸运的。大多数受害人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作证的。”孙景柏说,这是因为他们担心犯罪嫌疑人得不到法律的有效惩处,自己会遭到打击报复。
取证难,就像一座大山横亘在司法机关面前。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容易使案件侦破陷入一个怪圈:取证难导致打击不力,打击越不力,取证就会越难。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往往涉及人员多,场面混乱,犯罪主观动机不明,造成犯罪构成要件不明显,定性难。实践中,侦查机关在开展审讯和调查取证工作时,由于上述原因,容易导致案件场景、人员行为、犯罪工具等难以恢复全貌,进入诉讼后,此类案件证据审查要求高,容易出现改变定性、量刑幅度轻等情况。”赵运凯说,由于犯罪分子得不到有效制裁,法律在他们眼中丧失了权威,因此重新犯罪率较高。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跳跃作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特殊的地理位置,也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牛二”们的一道屏障。以铜山县为例,其位于江苏省的西北部,环抱徐州市区,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素有“五省通衢”之称,这就为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跨省区作案提供了便利。
赵运凯说,一些犯罪分子从贫困乡镇受雇佣到经济发达地区作案,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回到居住地安分一段时间,经济拮据后再选择作案。
据悉,警方曾经摧毁的陈传永涉黑案件中,主犯付春节纠集一帮打手,多次参与陈传永组织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他们所采取的就是跳跃作案的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由于管辖权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各自为战,形成不了合力,工作中缺乏协调配合,导致串并案件困难,深挖犯罪困难。”赵运凯说。
围剿“牛二”尚待形成立体打击 “这几年来,在我们自己的账本上,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数量是7个,但在法院那里是6个。”赵运凯坦言,在打击犯罪上,公检法机关由于各自职能的不同,难免在个案的认定上存在分歧。
根据有关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取证方面存在不足,等进入诉讼环节,法院往往不予认定。
还有部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俗称“摆场子”,犯罪分子是受他人之邀或是受幕后组织者指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案发后,幕后指使者极力狡辩,隐瞒犯罪动机,以逃避打击。执法实践中,公检法部门对于打击的范围和力度还存在分歧。
据了解,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税务、文化等政府部门都有管理职责。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在衔接机制上还不够畅通,对“牛二”尚未形成合力围剿、全方位立体打击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