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东浮山村的村支书兼村主任朱某,在全村人均耕地只有0.2亩的情况下,竟强占24亩地修建自家的活人墓。该墓开工一年多来,村民不断举报,直到近日被央视曝光,耗资百万的坟墓才被清理,当地有关人士4月6日表态:“将在一周内完成地貌恢复,同时恢复栽种”。
(《广州日报》4月7日)
朱村官的富裕程度真令人咋舌。不过比这更令人咋舌的,是他的权力之大、占用公共资源之易,以及这种行为的被纠正之难。这位村官不仅强占村里土地造墓,宅基地也比别人大出好几倍;此外,占地造墓还直接影响到村民浇地,是故民怨沸腾。因此,这不单单是侵占公共资源,简直是对村民利益的无视甚至是挑战。
村官之“小”实在不如针尖,但并不上“品”的村官,却有着唯我独尊、莫可予夺的无上权力;权力大就大吧,身兼村支书和村主任,竟然成为村民利益的对立面。
如果留心一下有关乡村新闻或司法案件,即便像强占土地修建活人墓这般明显夸张的事件并不多见,村官侵占公款、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却时有发生。具有大权力的小村官,并不是少数。在笔者看来,这种现象折射出乡村权力格局仍有乱象,说明“强人政治”在乡村仍有着相当广泛的存在,显示出对农民的权利保障仍有诸多未尽之功。
令人费解的是,如此明目张胆毁林占地修建坟墓的村主任,真是村民选出来的吗?这是不是专家学者所关注的乡村“强人治村”乃至“地痞治村”的活标本?而村民屡屡举报未果,究竟是因为基层乡镇政权薄弱,还是这样的村官本就是乡镇政权所扶持起来的,其出格作为只不过是被“惯”坏了而已?
十几年前,上海学者曹锦清所著的《黄河边上的中国》曾风靡一时。通过那本书,许多人更清楚地知道了“黄河边上的中国”与“黄浦江边上的中国”——也即落后的乡村和发达的城市——所存在的巨大反差,乃至发现了一些根本性的不同。其中一个重要不同,便是乡村的权力屏蔽权利现象相当严重,农民难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不知道谁能真正替自己行使权利。十几年已过,透过“村官豪墓”的现象,也许可以说,在“黄河边上的中国”,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权力失范和权利空洞现象,仍有所存在。(郭之纯)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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