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智7日从深圳返港,实时前往社工注册局,补办个人社工的注册。(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立法会议员被揭涉嫌在选举期间作虚假陈述。于2008年立法会选举中在新界东胜出的黄成智,被揭发在选举时已非注册社工,却在寄给选民的候选人简介中,在职业一栏填上“社会工作者”,涉嫌虚报及误导。
黄成智在事件曝光后慌忙由深圳回香港重新注册,并辩称这只是负责为他填写参选表格的职员弄错,自己没有动机蓄意欺骗任何人。
不过,记者却发现,在民主党网页中的议员资料部分,黄成智在“职业”一栏同样报称为“注册社会工作者”,似与黄“职员犯错”的说法不符。
根据《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社工必须注册并每年更新,故即使某人具备专业社工资历,但倘非名列社工注册局注册纪录册者,均无权使用“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社工”、“注册社会工作者”等名衔,违者可被罚款5万元。
不过,有人向报章诉称,指曾任注册社工的黄成智自2007年中开始没有更新注册,故其注册已经“过期”。当年他参与区议会选举中,报称的职业为“培训顾问”,但他在去年的立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中,却报称为“社会工作者”,此举涉嫌违反选举条例中有关故意作出虚假请述的规定。
据选举管理委员会规例指出,“任何人在与选举有关文件中作出他明知在要项上属虚假的陈述”,可被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
黄成智于7日事件曝光后火速由深圳返港,并携同相关社工学历资格到社会工作者注册局重新注册。他多次声言,自己拥有永久的社工资格,故一直以为自己是社工,“我曾经注册过说是做社工,为什么不可以说自己是社工”,故不存在有“失实声明”与诚信问题,事件只是因为职员代为填报立会选举相关资料时的技术失误,“我不觉得有失实情况”。
黄成智称,自己愿意接受社工注册局或会作出的惩罚,希望有关方面“从轻发落”。不过,他将自己的“缺失”推诿于目前的社工注册条例存在漏洞,声言有关方面不应因其没有重新注册,就抹杀其社工的资格。
黄成智又声言,自己8日向选举管理委员会了解是否需要就事件作出解决,但他完全不担心因而会出现重选的情况:“我看不到有任何证据显示上次选举有不公平情况。”
目前有关涉及虚假陈述的候选人简介仍载于2008年立法会选举网页上,而记者也发现,在民主党网页中的议员资料部分,黄成智在职业一栏中更报称“注册社会工作者”,似乎并非如黄所指的“手民之误”。
就此次事件,选举管理委员会发言人指,由于投诉需要保密处理,不便就此作出透露。社会工作者注册局也不愿评论个别事件。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