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查处西华路路边烧烤摊位。(资料图片)
广州城管五项禁令:一、严禁接受执法相对人的钱(财)物和宴请;二、严禁粗暴执法;三、严禁酒后驾车、执法和工作日中午喝酒;四、严禁赌博;五、严禁违规处理罚没和暂扣物品。
记者 尹辉 实习生 高艳 通讯员 穗城管
广州城管头上将添一道“紧箍咒”,收受好处、粗暴执法、酒后驾车等均被明令禁止。昨日,《广州市城管队伍五项禁令(试行)》的通知已印发到机关各处室和各分局,违反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逐出城管队伍。
此次城管颁布的五项禁令中,四项与“执法”有关,仅第四项严禁赌博与执法关系不大。不过,对赌博的禁止不像喝酒那样附加了时间条件,只要是赌博,不管是否在工作期间,至少予以警告处分。
违反五项禁令均会受到相应处罚。其中,违反五项禁令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对其直接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编辑:何胖胖)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