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4月8日电 (记者庞革平、谢建伟)记者今天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通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截至3月10日,全区有153.2万名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53.9%。
广西是我国劳务输出大省,全区跨县以上就业的农民工达790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从去年第三季度开始,广西各地出现农民工返乡现象。目前,返乡农民工达284.3万人,占外出务工总数的36%。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就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与管理、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以及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给予政策扶持。
为促进企业稳定和扩大用工,广西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低失业保险费等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等。据测算,这两个政策实施,为企业年减轻经济压力50亿元以上。这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裁员压力,为稳定就业打下了良好基础。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是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的关键。从去年10月开始,广西各市县均把专场招聘会开到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屯,为返乡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政策咨询和其他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一季度,广西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近400场,大大促进了就业工作。广西还从历年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1.5亿元,对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
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设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对开展规模种养初次创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从事规模以上种养业和二、三产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和单位,凡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每用工一人补贴1000元给用工单位;对返乡农民工持证到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一个月以上培训的,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直接补贴到培训单位,培训单位免收农民工食宿费用并负责推荐就业;对返乡农民工参与修建小型农田水利、村屯道路、植树造林等基础设施建设,按每天工作量给予一定工资性补助。
通过这些措施,到3月10日,广西返乡农民工已重新就业153.2万人。今年1至3月,全区新增就业10.37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6.9%;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4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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