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8日专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为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条件,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2009年起内蒙古将实施一系列扶助措施,保障残疾人获得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
作为残疾人较多的地区之一,截至去年底,内蒙古共有各类残疾人152.5万人。
为解决残疾人就医等方面的困难,从今年起内蒙古将逐步把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且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政府利用社会救助资金代缴。
根据内蒙古新出台的规定,如果重度、重病、年老等类型的残疾人医疗费超过报销上限,还将获得额外的救助。
同时,内蒙古还把白内障复明、精神病人服药、聋儿助听器验配、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残疾人需要的基本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果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符合条件,在报销医疗费的基础上还将获得一定额度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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