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4月8日专电(记者李兴文)江西省教育厅近日介绍说,2009年江西省新增11个民族村(社区)享受高招民族优惠政策,至此,江西省享受高招民族优惠政策的共有8个民族乡、83个民族村(社区)。这些地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据江西省高招办介绍,江西此次新增的11个民族村(社区)分别是:信州区茅家岭街汪家园畲族社区、吉州区长塘乡荷洁畲族村、永丰县上固乡汉下畲族村、安福县洲湖镇北山畲族村、井冈山市睦村乡河桥畲族村、永新县三湾乡高车畲族村、泰和县中龙乡周溪畲族村、宁都县田埠乡龙下畲族村、于都县梓山乡梓山畲族村、大余县黄龙镇黄龙畲族村、武宁县新宁镇团结民族村。
江西省政府明确规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时可加1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民族院校在规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时,对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最低可在各有关高校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下降低80分、60分和40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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