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8日讯记者王斗斗近年来,被执行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案件呈逐渐上升趋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特殊主体”案件,社会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
河南省新乡市委、人大等以解决被执行人是“特殊主体”的案件为着力点,率先推出了《关于企业界经营管理层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劳模履职情况调研评价机制》,将他们是否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新乡市人大副主任刘孟英今天说,评价机制明确将代表、模范能否执行法院判决作为调研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全市企业界管理层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劳动模范全部列为评价对象。
2008年5月至7月初,该市对1447名企业界经营管理层县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进行调研评价。据统计,在今年新一届换届选举中,根据评价结果,该市对不符合条件的9名人大代表、8名政协委员进行了调整。
自开展执行清理积案工作以来,该市共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被执行人的案件24件,已执行清结17件,执结率达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