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宁波4月9日讯(记者陈伟光严凡)在宁波市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该市的专利授权资助政策。近日,宁波市科技局出台《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对原先的三个有关专利的资助政策做出修改并合并为一个文件,以进一步落实自主创新的扶持政策。
该办法分为专利授权资助、专利示范企业资助、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三个部分。在专利授权资助方面,本市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国外、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可以获得专利授权资助。其中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可获每件资助1.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0.2万元。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6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每件资助2万元。
专利授权资助申领的对象为专利权人地址在本市辖区内,且有常住户籍的居民或有固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及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在专利示范企业资助方面,符合近三年内拥有各类有效专利12件以上或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等条件的,可申报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取消了原来对企业产值规模的规定,并降低了专利数的要求。列入该市专利示范企业可获得资助20万元;列入省级示范企业的,补足40万元;列入国家级试点企业的,补足50万元;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补足60万元。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方面,要求企业的专利技术符合本市优先发展产业政策,且于申报年度前3年内获得中国、美国、日本等国家中的一国或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或者是于申报年度前3年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同时,更加突出专利产品占企业销售的份额。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