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波一说起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手中接过任命书时就很激动,从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到立案庭专职廉政监察员,对他来讲,转化的不仅仅是身份,更是添了份沉甸甸的责任。
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首批廉政监察员任命仪式,包括杨永波在内的7位资深审判长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曾被誉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开出的新“药方”。
到今天为止,廉政监察员走马上任整整一个月。
今天,本报记者独家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的3位廉政监察员,倾听他们讲述履职满一月的感受。
上任后核查了7起举报 “上任后,我收到了监察室转过来的一些举报信,并核查了7起。”沈秋媛原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工作,3月9日被任命为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民一庭的廉政监督工作。
沈秋媛上任后,民一庭就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号召发挥每一个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廉政示范作用。
廉政监察员是一个新的探索,从业务岗位到专门从事廉政监督工作,需要一个角色转换的过程。对此,最高法院民二庭专职廉政监察员陈现杰深有体会。此前他是民一庭资深审判长,在援藏期间任西藏高院副院长,曾分管过党风廉政建设。
上任第一件事,陈现杰抓的是熟悉人、熟悉业务,寻找廉政建设薄弱环节。他认为,在业务庭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使得廉政建设深入庭里,更直接化、日常化和经常化。
记者联系杨永波的时候,他正抽空处理手头遗留的刑事审判案子。“当前正在做的是量化管理,建立收结案登记提示制度。”
以往,最高法院的职能更多的是以审监为主,办案为辅,目前是两者并重,审判任务也越来越重了。一到立案庭新岗位,杨永波通过摸底调查发现,有的案子超审限时间很长,这种情况下,怎么好再去要求下级法院及时审结案件呢?
“立案是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窗口,不仅要公正高效,规范公平,还要以人为本。”杨永波说,他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要与全庭同志一起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建成展示人民法院风貌的文明窗口。
扼杀苗头不能怕得罪人 “一旦发现庭里哪位同事有不廉洁的苗头,或者接到有关反映,都将及时找他们谈话。有些人一时之间可能接受不了,但事后肯定能理解这是对他负责的做法。”杨永波说。
在沈秋媛看来,能否廉政关键在于法官个人心中是否能绷紧廉政这根弦,廉洁自律、依法裁判是做法官的最基本要求。
“作为廉政监察员,您不怕得罪人吗?”记者问。
“廉政监察员的职责就是监督、查处司法不廉洁的行为,既然在这个位子上,就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因为一己之私利,而不敢尽责。”沈秋媛说。
沈秋媛认为,这个工作其实对法官也是一种保护,有些时候还能为他们减压。因为经过她的调查,一些不实举报就会被过滤掉,这样能让法官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
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类矛盾极其复杂,法官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职业风险也越来越高。“作为廉政监察员,只有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才能去要求别人也做到。”杨永波说。
平衡保护举报人法官难 上任不久,几份直接署名廉政监察员收的信,让陈现杰深深感受到了群众对设立廉政监察员制度的信赖和期待。
但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如何在保护举报人与保护法官之间取得平衡成了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陈现杰发现,并不是所有的来访来信反映的问题都是属实的。这就需要进行分析,查实后再作出判断,不能因此而给没有问题的法官加压。
“有一些举报信比较具体,列明了某些法官司法不廉洁的线索,这种就比较好落实。但也有一些举报信,提供的线索比较模糊,而且有的根本不实。”沈秋媛告诉记者,判决中肯定有一方要败诉,败诉的一方往往不满意,甚至无根据地怀疑法官,法官判案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不能让一些空穴来风的举报成为法官的负担,如何具体平衡需要进一步思考。
一些当事人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是单纯的司法不廉洁问题,而是大多与具体案件有关,这也让廉政监察员们颇感棘手。
沈秋媛告诉记者,针对这种线索,就必须结合案件审判,看判决中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经过认真调查才能作出决定,这样就需要一个比较长的周期。
本报北京4月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