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绿化覆盖率由30%提高到35%
新建21座公园和65家园林式单位
全年359个蓝天空气优良率达9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授予拉萨市“自治区园林城市”称号。
经过两年的建设,拉萨市成为西藏首个园林城市。
据拉萨市市长多吉次珠介绍,拉萨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程,两年来共投入资金9.07亿元。截至目前,拉萨市建城区绿地从2007年的30.14%提高到32.41%,绿化覆盖率从30.32%提高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3.64平方米提高到8.01平方米。
两年来拉萨新增绿化面积78355.6平方米,新建了药王山公园、罗布林卡广场等21座公园。还通过“拆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建设了65家“园林式单位”和14家“园林式居住区”。
同时,拉萨市积极开展蓝天碧水工程。目前全市城区内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59天,优良率达98.1%。全市7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控,部分重点污染企业新上或改进了“三废”处理装置。
拉萨市还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和关帝庙及周边环境进行了维修和整治。对禁采区范围内的采石场、采矿点和黑砂采选点进行了强制关闭。(闻哲)
(责任编辑: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