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达1128.73元 我省经5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82.9%
□记者李红 实习生余海玉
本报讯 经过5年连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月人均617元,增加到现在的1128.73元,增长82.9%。
按照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增加基本养老金。全省符合条件的共有2102021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和30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2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王曙辉介绍,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两个三年连调”的第5年,通过5年连调,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月人均617元增加到现在的1128.73元,增长82.9%。其中郑州市调整后居全省最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9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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