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4月13日电 记者邓新建通讯员刘洪群“法院判得太重了,我该怎么办?”“那帮人也打伤了我们的人,为何公安不处理他们?”“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记者今天在佛山市监狱内看到,10名新入监的服刑人员带着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咨询了到监狱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活动的5名律师。
“我该怎么办?”来自江西的服刑人员陈某是一起团伙作案中目前惟一被抓获的成员,所盗窃的物品中包括首饰、台式电脑等,被认定盗窃价值达10万多元而被判刑12年。陈某一直认为自己所盗窃的物品没有达到10万多元的价值,是法院判重了。
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王宏认真地阅读了陈某的法院判决书后,建议陈某让家人先与一审的辩护律师联系,写好申诉书给法院,若遇问题下一步再解决。
王宏告诉记者,事主到底有没有这些被盗物品,在陈某的判决书中,并没有附事主的报案陈述、购买物品的凭证、物品价格的鉴定等,也可能是判决书没有表述得那么详细,但判决书上写明了一审的辩护律师也持有同样的观点。
“我们的人也受了伤,公安为何不处理他们?”服刑人员李某为其女朋友出气,纠集几个朋友追殴事主,在此过程中,事主认识的另一帮人突然冲出,与李某等打了起来。事主一方的一人因此受了重伤,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从判决书和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安部门没有错。”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的律师谢斌告知李某,在其与朋友追殴事主的时候,事主的另一帮人出现,阻止了李某等对事主实施的犯罪。“但要详细了解案情,还须看案件的其他材料。”
据了解,佛山市法律援助处自2001年在佛山监狱设立全国首个服刑人员法律援助站以来,每月都派出律师到监狱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共为1273名服刑人员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案件受理服务,成功地为服刑人员办结了拖欠工资、加班费、房产拍卖抵银行贷款、村委会违法不分责任田等一批案件,同时,在无形中还对服刑人员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消除了他们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对刑事处罚产生的抵触情绪,为那些“浪子”们安心改造、重新做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