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4日讯记者于呐洋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今天在京召开。会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国家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举措,在提供就业信息服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支持返乡创业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力度,加快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要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一揽子计划的有利条件,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社会保险、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住房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使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尽快融入流入地社会;要坚持把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置于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严密各项措施,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加大社会面防控和打击力度,着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及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