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进贤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程中紧扣“八个环节”,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依法拟提请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征求意见,取得共识。
二是公示征求民意。对拟提请任命的对象,通过电视台、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社会群众反映的情况,组织调查,并向常委会报告调查情况。三是法律知识测试。对拟提请任命的对象,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测试,不及格者,暂缓提交常委会审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四是介绍情况。提请人事任免机关领导到会宣读人事任免议案,介绍任免对象基本情况,并回答询问。五是供职发言。拟任对象到会作供职发言,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拟任对象的理论政策水平,对岗位职责的认识,依法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六是充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各自了解的情况,法律测试情况、提请机关介绍的情况和供职发言等方面情况发表意见。七是民主表决。采用电子表决方式,发扬民主,尊重个人意愿,充分保障表决人依法行使职权。八是集体谈话,颁发任命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同任职对象进行集体谈话,提出要求、建议和希望,并颁发任命书。(徐建华)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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