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赢钱赌客、结伙报复伤人
派出所所长当“保护伞”,文昌涉黑团伙开设赌场并纠集成帮危害社会
12名涉黑团伙人员昨受审
本报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金菊
4月14日上午,海南第一中院在文昌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黑案件。
检方指控在文昌市公安局锦山派出所原所长黄萌的庇护下,该团伙在辖区内开设赌场获取暴利,并形成了以苏文禄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派出所所长做“保护伞”庇护赌场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自2007年1月至2008年3月间,文昌市公安局锦山派出所原所长黄萌(另案处理)庇护多人在锦山辖区开设赌场。期间,被告人苏文禄先后纠集被告人潘在旭、王康雄、符某、符史豪、符祥秦、云亚次、黄某、陈军、吴志江等人,在黄萌的庇护下,也在该辖区经营3家赌场。潘在旭、王康雄、符某、符祥秦、云亚次、黄某、陈军、吴志江等人为苏文禄看场护盘过程中,由苏文禄提供资金、住处给上述人员吃住,并在苏文禄的组织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苏文禄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了称霸一方,扩充势力壮大力量,苏文禄授意云亚次制造凶器以备与他人发生冲突时使用。云亚次与潘在旭到锦山墟购买10把钩刀并焊上钢管后,将其中5把钩刀放在面包车上,以备打架时使用。苏文禄还指使他人购置两支双管手枪和炸药,由自己和组织成员使用。期间,上述被告人等人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爆炸等一系列犯罪活动,危害社会。
其中,符某、黄某在案发时还未满18周岁。
赢钱赌客被殴打致死 检方指控,罪犯陈锦华(已判刑)在其租赁的出租屋里开设“牌九场”聚众赌博。2008年3月28日下午6时许,苏文禄与陈锦华谈妥在该“牌九场”合伙聚众赌博。当晚8时许,苏文禄接到陈锦华的电话:“我们开设的牌九场现在钱快要输光了,快拿钱过来。”
于是,苏文禄带17000元到该“牌九场”,同苏文禄喝酒的潘在旭、符史豪、符志海等20多人也先后来到该“牌九场”。苏文禄到现场后,看陈锦华开二盘牌,张某赢了约25000元。苏文禄见陈锦华输钱,叫陈让他本人当庄家。张某想走被符志海、陈锦华责骂,威胁而不敢走,但每次只投注100或200元。
苏文禄对张某每次投注100或200元十分恼怒,要求张投注“满注”,张迟迟不投,苏文禄用牌九牌和骰子碗扔打张某,王康雄、黄某、吴志江、云亚次、符史豪等人也先后围打张某,符志海用塑料凳打张某的头部一次,苏文禄和陈军用拳打张某。潘在旭用木棒打张某,王康雄拿起凳子欲打张某时被在场人制止。
张从侧门逃走时,潘在旭持木棒,符某从场外的小霸王车上取来一把刀追赶张,符史豪、陈军亦同时追赶。在场外的符祥秦、林书帆亦追赶张某,追至昌胜网吧后门的街道处时,林书帆用木板打中张致其摔倒,张站起跑到巷中时,被潘在旭等人追上,符史豪、符祥秦、林书帆、陈军等人对张某拳打脚踢,王康雄用弹簧尖刀捅张某大腿和臀部共三次,潘在旭持木棒打张的头部二次,符某用刀朝张身上砍。尔后,潘在旭、王康雄等人逃离现场。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检验:张某系头部受钝器(如木棒)多次打击,致使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
宾馆大厅内结伙报复伤人 2007年1月18日晚10时许,被告人苏文禄纠集被告人林明强和“阿文”(另案处理)报复吴某。三人各持一把弹簧尖刀在锦山镇楠山宾馆大厅里守候。当吴某进入楠山宾馆大厅时,苏文禄、林明强、“阿文”三人分别拔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尖刀冲向吴某,吴某向楼上跑时被苏文禄等人捅中腹部、腰部。之后,苏文禄等人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吴某的伤势为轻伤。
检方同时指控,2006年4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苏文禄、陈军和王某(另案处理),为了报复与其有矛盾的吴某某,三人各持一把钩刀在楠山宾馆门口处守候。当吴某某到达楠山宾馆门口处时,苏文禄、陈军、王某持钩刀冲上砍吴某某,苏文禄砍中吴左食指时被在场人制止。尔后,苏文禄等人逃离现场。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