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买凶枪伤国土局科长获刑年半
案件轰动一时,罪犯湛江某房地产商已于去年出狱
新快报记者 黄琼
土地证迟迟办不妥,便迁怒于“拖拉”的国土局某科长,更买凶两度对其枪击“教训”……2007年5月发生在湛江的这起买凶袭官案曾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包括上述科长在内共有三人受伤。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此案已尘埃落定,买凶伤人的房产商李某在服刑一年半后已出狱。
当事科长两度被枪袭
2007年5月15日早晨8时许,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门口发生一起枪击案,办公楼的一扇钢化玻璃门被子弹击碎,该局一名陈姓科长和一名司机受伤。事后,枪手驾驶摩托车逃离作案现场。案发后,警方掌握到,在这之前的4月27日,该局门口也发生过一起枪击案,枪手攻击的目标也是陈姓科长,但误伤了前来办事的一名群众。
专案组民警随后将湛江市领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李某等四名疑犯抓获归案,同时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有一块地皮因政策原因一直无法办土地证,他怀疑是这名陈科长故意刁难导致的,于是雇请陈×生找人持枪“教训”这名科长。其后,陈×生先后唆使陈×义、何×倚到湛江市国土局门口,两度向陈科长开枪,首次开枪没打中他,二次枪击造成陈科长等两人受伤的后果。
当年5月15日中午,李某付给陈×生5万元酬金。
主使老板狱中减刑4个月
根据上述犯罪事实,一审法院判处李某、陈×生、何×倚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陈×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及量刑确有错误,提出抗诉;陈×生、何×倚提出上诉。湛江中院二审维持了对李某、陈×生的定罪量刑,认为陈×义、何×倚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而不是非法携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审法院同时认为,何×倚在作案过程中,向陈科长开枪射击致其轻微伤后仍进行追赶,逃跑途中又过失致一人轻伤,他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都比陈×义大,遂改判何×倚有期徒刑两年。
据知情人士透露,判决生效后,李某在服刑期间减刑4个月,已去年11月出狱。而陈×生和陈×义也先后刑满释放,何×倚将在今年5月下旬服刑期满。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