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4月15日电(记者刘文国)贵州省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正式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以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据了解,贵州省人民政府在最近下发的《贵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规定》中,不仅正式明确了贵州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的相关职责,同时还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主要指标及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
贵州省在安全生产上将实行“一票否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没有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凡涉及相关表彰奖励的,应事先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凡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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