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善武之子卖官受贿案开审 孙一涉嫌单独或伙同其父10次收受211万元,另有60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潇湘晨报记者 龚芳柳 通讯员 罗小确
他,原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的儿子。家庭条件优越、工作前途无量。可他说,就是这种让人羡慕的生活害了他。
检察官指控:孙一本人或伙同其父孙善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其父10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1万元,另有6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昨日,孙一受贿案件在湖南省浏阳市法院开庭审理(如图)。法庭上,孙一全部认罪,并希望法院从轻判决。据了解,在孙善武涉嫌受贿案中,其家庭中妻子、女儿、儿子、女婿全部受到指控。
受贿找开发商要30万元“急用”
昨日上午10时,浏阳市第二审判庭开庭了,是孙一受贿案件。审理的法官是长沙中院的。
孙一,1975年9月14日出生,湖北武汉市新洲区人,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主任科员(正科级),住河南省洛阳市城东路。因涉嫌受贿罪,2007年8月,被长沙市公安局刑拘。
检察官说,孙一受贿案是由开发商陈治功(另案处理)牵扯出来的。陈治功是洛阳大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大地公司购买了洛阳市老检察院地块开发数码大厦二期工程,因土地面积不够,必须利用相邻单位的0.74亩国家划拨使用权土地,陈治功决定采取租赁方式取得。
陈治功通过孙一请时任洛阳市委书记的孙善武(另案处理)帮忙协调。2006年4月,大地公司如愿以偿。
2005年,陈治功为了拿到洛阳黄河宾馆地块国土使用权,也让孙一出面找孙善武。孙善武找到原管城建的洛阳市政府市长助理高元池打招呼。2006年1月10日,陈治功如愿以偿。
2006年9月,孙一提出要30万元急用。当月,在银行门口,陈治功给孙一30万元。孙一将此事告诉了其父。陈治功落水,供出孙一。检察官指控,孙一受贿211万元。2005年,孙一将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国家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完善暂时没通过的信息,透露给郑州商都酒店管理公司总经理夏维杰,告诉夏联系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代理申报,从中赚取代理费。
2005年12月,夏以河南金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代理一拖集团公司申报项目,并于2006年1月获得确认。为此,孙一收到夏送的32万元感谢费。
检察官说,2006年3月,在另外一个申报项目上,孙一收到夏送来的10万元;2006年5月至10月,孙一收到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振江先后送来的20万元和10万元;2007年1月,孙一收到河南汇东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送来的28万元。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