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割脉自杀的伤口未愈,梁百鸣行凶时左手仍裹上绷带。他在警诫下向警员透露,为了要稳定手腕,让他能更大力砍向李睿怡,当时在右手戴上护腕,染满血渍。(图片来源:明报)
被告梁百鸣在案发前一天,特意到洗衣街的运动品店购下一长一短的“求生刀”,图为长18厘米的短凶刀。(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无业男子与19岁女友相恋10个月后分手,男方不堪打击两度自杀不遂,苦缠又无效,遂带同一长一短的“求生刀”上门找女友,被女友敷衍回应,即用刀狂砍对方,更割下其头颅确保女友已死。
案件15日开庭,被告欲认精神错乱下误杀罪,但是不获控方接纳。
无业被告梁百鸣(26岁),被控于去年3月7日在石篱村石佳楼一单位内谋杀19岁女子李睿怡。虽然被告曾透过大律师表示愿意承认基于精神错乱而误杀,但控方指根据各方证据,认为被告虽然有适应障碍及情绪抑郁,但并非患上精神病以影响他犯案时的判断能力,故拒绝接受其认罪。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与任职接待员的李睿怡于2007年5月开始同居,至2008年2月20日,两人争执后事主搬回案发单位,与二姐及其男友同住。同月25日,被告割脉及服药自杀,获救后送往广华医院,留医至3月3日出院。
3月5日晚,被告到李某尖沙嘴广东道办公室外等她下班,两人再生争执,被告要求李某归还他送赠的电话及寓所锁匙,又追讨同住时的生活费及家用共1.2万元,李给了他3000元后离开。至3月6日凌晨,李某向同住的二姐及其黄姓男友投诉遭被告追钱,黄曾致电被告调解,但被告坚持要讨回该笔款项,三人于是前往报警备案。
同日被告向李某的同事打听,知道李某翌日会上班,当晚以536元买下分别35厘米和18厘米长的“求生刀”。至3月7日早上,李某的二姐和男友在早上约8时半外出上班,在寓所附近遇到被告,被告指欲归还一袋属于李某的衣衫,黄为免独自在家的李某会有意外,刻意指李某已上班,并代为接收衣服,然后邀请被告一同乘的士离去,但被告拒绝,并向屋村商场方向离去。
黄与李某的二姐登上的士后,二姐即致电妹妹,通知被告出现,至早上10时半,她再致电时,已未能联络妹妹。
据被告被捕后的警诫口供称,当日他进入李某的单位后,李某承认已另结新欢,但被告认为这是她分手的借口,于是用带来的刀狂砍李某,纵然李某不断道歉及哀求,被告仍没有停手,更狂刺其心脏逾10次,最后将其头颅割下,以确保她已死亡。被告向警方承认,为了能确保可用刀砍她,刻意在右手戴上护腕。
在杀死女友后,被告表示曾打算跳楼,但想起要顾及母亲而打消自杀念头,于是致电李某的同事,告知自己杀了李某,再告知李某的地址,要她代为报警。案件16日续。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