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16日电 (记者苏晓洲)16日,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王建平向1300多名干部宣布,为了纠正“不谋事、不干事、不犯事”的不良官风,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株洲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全县部门、乡镇所属的股室和普通干部,实行交流调动与岗位调整制度,而第一批交流的干部,就达到100名。
记者在株洲县采访中了解到,株洲县发起“一般干部大交流”,并非心血来潮。据株洲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明察暗访,近些年株洲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多数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但确有少数干部虽然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但精神萎靡、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如房产局一名干部,私下从事第二职业,竟将合伙人的购房款用于炒股,亏空后一走了之,单位在当地报纸登广告也没有音讯。一名公安干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磨磨蹭蹭不出警,经再次催促后到了现场,竟然将处理纠纷搁置,先上饭馆吃饭再说。县水利局一名干部,上班时间竟然大模大样地在一家酒吧与社会人员打牌。还有少数干部,成天过着“上午睡懒觉,中午喝顿酒,下午洗个脚,晚上搞娱乐”的日子。在株洲县,群众将这些人称为“不作为、缓作为、反作为”干部,意见很大。
据记者了解,“问题一般干部”的存在,有深层次的原因。因为按照现有机制,县域范围内干部轮岗交流,一般只针对部门、乡镇负责人,一般干部多数只能“内循环”。这样,单位和县里负责人因为需要交流,是“泥饭碗”、“临时工”。而一般干部,如果不想提拔,反而是“铁饭碗”和“固定工”。在“弱势部门”特别是边远乡镇工作的一些干部,一干几十年,逐渐消磨了工作积极性。而在“强势部门”工作的一般干部,少数人则利用手中的实权,吃拿卡要成了习惯。对这些“不谋事、不干事、不犯事”一般干部,现行干部管理制度鞭长莫及,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和效能大受拖累。
针对上述问题,株洲县委、县政府创造性地设计了一个“一般干部大交流”制度,规定在“编制对等、公平公正、合理调配、提高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下,对符合“因工作需要交流、在同一单位时间较长(15年)、需要回避”等原因的一般干部,都逐步实行交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边远乡镇优秀干部“进城”,“弱势部门”有成绩、有水平的干部进“强势部门”,“不在状态”的干部离开实权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年轻干部到艰苦、复杂环境锻炼,是株洲县“一般干部大交流制”的主要取向。为了防止交流中人为因素干扰,株洲县还向社会公开聘请了50名干部作风监督员。
据悉,株洲县组织部门规定,受命交流的对象,3天不到位以组织纪律论处,15天以上不上岗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30天的,按政策予以辞退。此项措施出台后,在干部和群众中立即引起了震动。当地很多群众认为,这项机制对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创新和促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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