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4月16日电 (记者李永群)欧洲议会与欧盟成员国经过谈判,15日就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与登记达成协议草案。
根据这一协议,信用评级机构今后要在欧盟市场上开展业务必须统一登记注册,由欧盟27国代表组成的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将暂时负责此项事务。
短期内,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将受到一个联席机构的监管,这一联席机构由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所在国监管部门联合组成。
这份协议草案还有待欧洲议会与欧盟成员国的正式批准才能生效。
欧盟这一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改革旨在吸取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由于未能有效提醒投资者防范风险,导致金融市场动荡,信用评级机构广受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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