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回答“国企赚的钱”都哪儿去了?》是近日网上转载率很高的一篇文章,其核心内容就是为什么三家大国企一年赚3000多亿,只上缴国家200多亿。这三家大国企分别指的是中国工商银行2008年度税后利润1108亿元,是全球最赚钱银行。
专家对现行政策产生质疑
事实上,在1993年以前国企需要向国家上缴利润,而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的出台,标志着国企暂时不用再上缴利润。
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味着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有权力要求国企向政府分红。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说,中央企业红利的上缴分三种类型: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三年内暂不上缴。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告诉记者,国企上缴的利润都给财政了,剩下的90%用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用于支付改革的成本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一些需求。
媒体观察员王志安对此分析指出,即便企业要留存用于企业发展,在程序上首先应把利润上缴财政部,需要的话重新作报告申请。“我们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最为诟病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也就是说,当委托人的利益和代理人的利益出现了不一致的时候,这个企业经营者就开始为自己谋求利益,而不是为投资人谋求利益。”王志安告诉记者。
国企经营者尽量维持现有格局
王志安表示,长期以来,国企占有了大量的利润,而没有上缴多少利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可能是某些利益集团的游说作用。这些企业的利润现在没有上缴给国家,留存给企业,这些钱留存在企业之后,实际上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变成了这些企业经营者自己可以支配的资金,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权力,如果这个钱要上缴给财政部,也就意味着这项权力的丧失,所以经营者出于对自己利益的维护,会尽量去游说政府的部门,尽量维持现有的既定格局,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警惕的倾向。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就提出,“政府收缴一半国企利润,以增加居民消费。”他表示,大型国有企业2008年整个利润9000多亿,应当用一半作为他们再发展的投入,一半财政应该是收回。
据央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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