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国企高管该不该拿高薪成了热门话题,每当有新闻报出哪家国企的高管又拿了高薪,就会招来一片讨伐,似乎国企高管高薪已经成了不道德的标签,贴到谁身上,谁就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那么,国企高管该不该拿高薪呢?我们认为,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必须有一个衡量的尺度,不能只从薪酬的绝对数量来判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是高、是低,而是要以高管的业绩作为衡量薪酬高低的最主要标准。
制定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根本目的,应该是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国企经营管理,激励国企高管经营管理好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尽可能获得更高收益,服务国家社会建设。因此,国企高管的薪酬应由企业的业绩来决定,如果经营业绩差,高管们当然就不该拿高薪,甚至应该对其进行问责或处分,如果经营业绩好,国企高管凭什么就不能拿高薪?
纵览舆论,对国企高管高薪的批评意见主要基于三种逻辑:一是国企之所以赢利往往是因为具有政策垄断地位,并不是因为国企高管有多大能耐;二是国企是国家的、全民的,收益应该属于国家和全民,高管们不能在收益分成中独大;三是高管薪酬不应与普通员工差距过大,否则不仅有违公平,还会拉大贫富差距。这三种逻辑虽有一定道理,但是由此就认定国企高管不该拿高薪,并不充分。首先,不管国有企业是否具有政策垄断优势,要管理好庞大的企业、让企业不断获利,必然需要管理者具有很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不能因为企业具有政策垄断优势,就彻底抹杀企业的管理难度,就认为谁干都一样。其次,国有企业虽然是国家的,但如果不把企业效益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企业就不仅不会取得好的经营业绩,反而有亏损倒闭的危险,改革开放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且,从目前情况看,相较于企业的赢利,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只占很小的比重。再次,高管薪酬与普通员工薪酬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符合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如果高管能将企业经营好,从长远看,也有利于普通员工收入的增长。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根据企业业绩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考核奖惩。在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国有企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的今天,聘请、并留住高素质的管理者是国企生存发展的必备条件,而根据企业业绩合理给予管理者高薪,正是留住人才的主要手段。
如果我们一味苛责,将国企高管薪酬限制在较低水平,表面上看似公平,实则既不公平更无效率,因为它违背了企业管理者应该责权利相适应的基本规律。现在,中国的国有企业大多规模庞大,管理者的每一个决策都事关几亿、几十亿国有资产的安危,责任重大。如果不为这些管理者设计明确的薪酬激励制度,轻者,高管们会不思进取,降低国有资产使用效率,重者,恐怕就要动歪心思,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利用庞大的国有资产以自肥了。
今天,国企高管的管理制度的确亟待完善,但最迫切的问题不是国企高管该不该拿高薪,而是要建立明确的责权利一体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几年前,国储局爆发刘其兵事件,海外盛传,中国巨亏几十亿人民币。可时至今日,当时国储局究竟亏了多少至今还是个迷,事件过后,也未见任何人被追究责任,刘其兵更是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对这样重大的国有资产流失事件,都没有清晰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其后又发生国航、东航等国企在衍生品市场巨亏几十亿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面对国企高管,如果只算计应该给他们发多少钱,可是却对一亏几十亿的事件得过且过,这样的制度究竟是合理,还是不合理?为了追求表面的公平,让一些庸才来管理几百亿上千亿的国有资产,我们究竟是聪明,还是愚蠢?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虽然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几乎所有民众都从国家的发展中获得了实惠,但不可否认,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扩大,农民、工人等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国企高管如果薪酬的绝对数额很高,的确会显得十分刺眼。但是,我们认为,国家缩小贫富差距的努力和国企高管薪酬之间并不是对立关系。国家应该致力于提高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但是,在实现让所有人过上好日子这一伟大目标的过程中,我们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搞大锅饭,历史已经证明,这条路行不通。三十年来,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正是因为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调动各行各业生产者、管理者的积极性,才创造了今天巨大的社会财富,带动起全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未来的征程中,党和政府一方面要致力于提高农民、工人等普通百姓的收入水平,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另一方面也要对包括国企高管在内的各类人才给予制度性激励,充分调动他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这两方面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保证。(窦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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